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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教育系统2025“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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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邛崃市教育系统2025“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考生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总成绩

考生考核总成绩详见附件1。

二、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需求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名单)。名单详见附件1。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进入体检的人员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3:00—17:00到邛崃市教育局人事管理科(地址:邛崃市长安大道757号·邛崃市商会大厦B栋9楼)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未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事项

1.体检由邛崃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8:50—9:00签到,9:10安排体检;体检集中地点:邛崃市新市民中心正大门前广场(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目前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先按照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时间另行安排。联系电话:028-88767177。

2.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

(三)纪律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为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2006)。

附件1:邛崃市教育系统2025“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邛崃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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