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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专业教师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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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包括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艺术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20年5月31日(包括2020年5月31)前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评审结果文件日期为准),并完全符合《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6月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包括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包括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2020年6月1日(包括2020年6月1日)之后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评审结果文件日期为准)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艺术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6月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双面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前往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缴费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缴费的方式。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每人每次8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发给《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6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文件的复印件;

5.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7.其他需证明的材料。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其他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按报考比例要求组织相关考核,择优录用。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专业测试和专业试讲两种方式进行。

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艺术素质、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表演操作技能等。

2.专业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课堂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教学水平等。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6个方面。

专业测试和专业试讲相关要求详见《专业考核通知书》。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通过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面试费的考生,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发给《专业考核通知书》,考生按《专业考核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内容参加专业测试和专业试讲。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专业考核通知书》。

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专业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按《专业考核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成绩计算

专业考核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专业试讲成绩×50%

专业测试、专业试讲满分均为100分。计分方式采取体育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专业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依序按是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测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相关附件下载:000e8r

附件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6月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6月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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