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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成都市锦江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招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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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64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锦江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0年8月1日(含)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要求,报考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可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试用期内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本次公招的报名截止时间)。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8日17:00。

网上缴费: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0年6月18日至6月21日。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若发生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的情况,我区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调整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岗位

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原件校验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注:工作经历注明工作单位、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3.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17:00。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0年6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6月18日至6月21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注:工作经历注明工作单位、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于2020年6月10日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6月18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户。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志愿服务者类别、是否为特岗教师、服务单位、协议服务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考生本人于2020年6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联系电话:028-86745457)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0年7月7日前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将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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